折断标注 (概念)

AutoCAD 2008

 
折断标注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使用折断标注可以使标注、尺寸延伸线或引线不显示,似乎它们是设计的一部分。

演示:将折断添加至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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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动或手动将折断标注添加到标注或多重引线。根据与标注或多重引线相交的对象数量选择放置折断标注的方法。

可以将折断标注添加到以下标注和引线对象:

  • 线性标注(对齐和旋转)
  • 角度标注(2 点和 3 点)
  • 半径标注(半径、直径和折弯)
  • 弧长标注
  • 坐标标注
  • 多重引线(仅直线)

以下标注和引线对象不支持折断标注:

  • 多重引线(仅样条曲线)
  • “传统”引线(直线或样条曲线)

下表说明了折断标注不起作用或不受支持的情况。

折断标注例外

情况

说明

外部参照或块中没有打断

在外部参照和块中不支持标注或多重引线上的折断标注。但是,外部参照或块中的对象可以用作标注或多重引线(不在外部参照或块中)上折断标注的剪切边。

箭头和标注文字上没有打断

折断标注不能放置在箭头或标注文字上。如果用户希望打断显示在标注文字上,则建议使用背景遮罩选项。如果对象和标注的相交点显示在箭头或标注文字上,则直到相交对象、标注或多重引线删除时才会显示打断。
跨空间标注上没有打断

不同空间中的对象以及标注或多重引线不支持自动打断。为打断不同空间中的标注或多重引线,需要使用 DIMBREAK 命令的“手动”选项。

可以从标注或多重引线移动折断标注。从标注或多重引线中删除折断标注时,所有折断标注都将删除。如果不希望删除某些折断标注,则需要再次添加这些折断标注。

添加折断标注时,以下对象可以用作剪切边:

  • 标注
  • 引线
  • 直线
  • 圆弧
  • 样条曲线
  • 椭圆
  • 多段线
  • 文字
  • 多行文字
  • 块(但仅限于此列表中提及的对象)
  • 外部参照(但仅限于此列表中提及的对象)

自动折断标注

要创建自动放置的折断标注,请选择标注或多重引线,然后使用 DIMBREAK 命令的“自动”选项。无论何时修改标注、多重引线或者相交对象,都将更新自动折断标注。

通过“标注样式”对话框中的“符号和箭头”选项卡控制自动放置的折断标注的大小。指定的大小受当前视口的折断标注大小、标注比例以及当前注释比例的影响。有关注释比例缩放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缩放注释

通过选择对象创建的折断标注

可以指定要使用的相交对象,而不必为与标注或多重引线相交的每个对象放置折断标注。无论何时修改标注、多重引线或者相交对象,都将更新通过选择各个相交对象添加的折断标注。

通过拾取两点创建的折断标注

用户可以通过拾取标注、尺寸延伸线或引线上的两点来放置折断标注,以确定打断的大小和位置。修改标注、多重引线或者相交对象时,不会自动更新通过拾取两点手动添加的折断标注。

因此,如果移动了具有手动添加的折断标注的标注或多重引线,或者修改了相交对象,则可能需要恢复标注或多重引线,然后再次添加折断标注。通过拾取两点创建的折断标注的大小不受当前视口的当前标注比例或注释比例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