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角、倒角、打断或合并对象 From AutoCAD 2008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调整对象大小或形状 修改对象 创建圆角 AutoCAD 2008 用户手册 > 创建和修改对象 > 修改现有对象 > 修改对象 > 圆角、倒角、打断或合并对象 概念 操作步骤 可以修改对象使其以圆角或平角相接。也可以在对象中创建或闭合间隔。 本节内容 创建圆角 圆角使用与对象相切并且具有指定半径的圆弧连接两个对象。 创建倒角 倒角连接两个对象,使它们以平角或倒角相接。 打断和合并对象 可以将一个对象打断为两个对象,对象之间可以具有间隙,也可以没有间隙。还可以将多个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 previous page start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