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背景和阴影 (概念)

AutoCAD 2008

 
显示背景和阴影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视觉样式还控制视口中背景和阴影的显示。

背景

可以使用颜色、渐变色填充、图像或阳光与天光作为任何三维视觉样式中视口的背景,即使其不是着色对象。要使用背景,首先创建一个带有背景的命名视图,然后将命名视图置为视口中的当前视图。当前视觉样式中的“背景”设置为“开”时,将显示背景。

阴影

视口中的着色对象可以显示阴影。地面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地面上的阴影。全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其他对象上的阴影。视口中的光源必须来自用户创建的光源或者来自用于要显示的全阴影的阳光。阴影重叠的地方,显示较深的颜色。

注意要显示全阴影,需要硬件加速。关闭“几何加速”时,将无法显示全阴影。(要访问这些设置,请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3dconfig。在“自适应降级和性能调节”对话框中,单击“手动调节”。)

显示阴影会降低性能。可以在绘图时关闭当前视觉样式中的阴影并在需要时重新打开它们。

在“特性”选项板中,可以设置对象的“阴影显示”特性:投射阴影、接收阴影、投射和接收阴影或忽略阴影。

对于用于渲染的阴影,有更多选项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