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偏移或镜像对象 From AutoCAD 2008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对齐对象 修改对象 复制对象 AutoCAD 2008 用户手册 > 创建和修改对象 > 修改现有对象 > 修改对象 > 复制、偏移或镜像对象 概念 操作步骤 可以在图形中创建对象的副本,副本可以与选定对象相同或相似。 本节内容 复制对象 可以从原对象以指定的角度和方向创建对象的副本。 创建对象阵列 可以在矩形或环形(圆形)阵列中创建对象的副本。 偏移对象 偏移对象以创建其造型与原始对象造型形平行的新对象。 镜像对象 可以绕指定轴翻转对象创建对称的镜像图像。 previous page start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