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每个频率指定不同的标准

E5071C

为每个频率指定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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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本部分根据下列信息,说明为每个频带定义不同开路标准的步骤。

标准

标记名称

要定义的频段

开路

Open 3G

1 GHz - 3 GHz

开路

Open 6G

3 GHz - 6 GHz

  1. 按“Cal”(校准)键。

  2. 单击“Cal Kit”(校准套件)。

  3. 选择要定义的校准套件

  4. 单击“Modify Kit”(修改套件)>“Define STDs”(定义标准)。

  5.  选择“#1”,单击“Label”(标记),然后利用出现在屏幕上的字符输入区,输入“Open 3G”。

  6. 单击“Open”(开路)作为标准类型(“STD Type”(标准类型))。

  7. 设置必要的标准系数。

  8. 在“Min Frequency”(最小频率)中输入“1G”作为最小频率。

  9. 在“Max Frequency”(最大频率)中输入“3G”作为最大频率。

  10. 单击“Return”(返回)。

  11. 以同样的方式,选择“#2”,按“Label”(标记),然后利用出现在屏幕上的字符输入区,输入“Open 6G”。

  12. 选择“Open”(开路)作为标准类型(“STD Type”(标准类型))。

  13. 设置必要的标准系数。

  14. 在“Min Frequency”(最小频率)中输入“3G”作为最小频率。

  15. 在“Max Frequency”(最大频率)中输入“6G”作为最大频率。

  16. 单击“Return”(返回)。

定义每个子类的标准

本部分使用子类 #1 和 #2,说明为每个频带指定不同开路标准的步骤。在本示例中,利用了对每个频带定义不同标准时所创建的标准。

  1. 按“Cal”(校准)键。

  2. 单击“Cal Kit”(校准套件)。

  3. 选择要使用的校准套件

  4. 单击“Modify Kit”(修改套件)>“Specify CLSs”(指定类)。

  5. 单击“Sub Class”(子类)>“Sub Class 1”(子类 1)。

  6. 选择标准类型“Open”(开路),按“Set All”(全部设置),对所有端口进行设置。

  7. 选择“#1”(Open 3G)。

  8. 单击“Return”(返回)。

  9. 然后,按“Sub Class”(子类),并选择“Sub Class 2”(子类 2)。

  10. 选择标准类型“Open”(开路),按“Set All”(全部设置),对所有端口进行设置。

  11. 选择“#2”(Open 6G)。

  12. 单击“Return”(返回)。

禁用为某个子类定义的标准

下面的步骤说明如何禁用为某个子类定义的标准。由于必须至少存在一个标准,因此不能禁用子类 1 的标准。下列步骤说明如何禁用子类 2 的开路标准。

  1. 按“Cal”(校准)键。

  2. 单击“Cal Kit”(校准套件)。

  3. 选择要使用的校准套件

  4. 单击“Modify Kit”(修改套件)>“Specify CLSs”(指定类)。

  5. 单击“Sub Class”(子类)>“Sub Class 2”(子类 2)。

  6. 选择标准类型“Open”(开路),单击“Set All”(全部设置),对所有端口进行设置。

  7. 选择“None”(无)。

  8. 单击“Return”(返回)。

利用子类的频段的可能情况

通过利用多个子类,可以为每个频率设置不同的标准,但请注意频段的下列情况。下表示出了可能的情况以及是否可以进行校准。

频段的可能情况

进行校准

示例 1:指定子类的频段出现重叠

可以

示例 2:指定子类的频段未覆盖部分测量频段

不可以

示例 3:指定子类的频段超出测量频段频

可以

示例 4:指定子类的部分频段超出测量频段

可以

 

示例 1:指定子类的频段出现重叠

对于测量频段(1 GHz 至 8 GHz),如果先用子类 1(1 GHz 至 5 GHz)的标准进行校准,然后再用子类 2(4 GHz 至 8 GHz)的标准进行校准,则最后执行的标准将应用于重叠部分(4 GHz 至 5 GHz)。

示例 2:指定子类的频段未覆盖部分测量频段

对于测量频段(1 GHz 至 8 GHz),如果先用子类 1(1 GHz 至 5 GHz)的标准进行校准,然后再用子类 2(6 GHz 至 8 GHz)的标准进行校准,则已完成的校准不能用于未定义的部分(5 GHz 至 6 GHz)。

示例 3:指定子类的频段超出测量频段

对于测量频段(1 GHz 至 5 GHz),如果定义了子类 1(1 GHz 至 5 GHz)的标准和子类 2(5 GHz 至 8 GHz)的标准,则尽管子类 2 已经超出测量频段,仍然可以对它进行校准。但是,将忽略校准系数。(功能键上没有选中标记。)请注意:由于子类 1 的标准覆盖了测量频段,因此已完成的校准则可以利用。

 

示例 4:指定子类的部分频段超出测量频段

对于测量频段(1 GHz 至 6 GHz),如果定义了子类 1(1 GHz 至 5 GHz)的标准和子类 2(5 GHz 至 8 GHz)的标准,并且子类 2(6 GHz 至 8 GHz)的一部分位于测量频段之外,但其余部分(5 GHz 至 6 GHz)位于测量频段之内,因此可以进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