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命名图层 (概念)

AutoCAD 2008

 
创建和命名图层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可以为在设计概念上相关的每一组对象(例如墙或标注)创建和命名新图层,并为这些图层指定常用特性。

通过将对象组织到图层中,可以分别控制大量对象的可见性和对象特性并进行快速更改。

注意在图形中可以创建的图层数以及在每个图层中可以创建的对象数实际上是没有限制的。

仔细选择图层名

图层名最多可以包括 255 个字符(双字节或字母数字):字母、数字、空格和几个特殊字符。图层名不能包含以下字符:

< > / \ “ : ; ? * | = ‘

很多情况下,用户选择的图层名由企业、行业或客户标准规定。

图层特性管理器按名称的字母顺序排列图层。如果组织自己的图层方案,请仔细选择图层名。使用共同的前缀命名有相关图形部件的图层,可以在需要快速查找那些图层时在图层名过滤器中使用通配符。

注意如果长期使用某一特定的图层方案,可以使用指定的图层、线型和颜色建立图形样板。有关创建样板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使用样板文件创建图形

从另一图形中复制图层

使用 DesignCenter(设计中心)可以通过拖放操作在各个图形之间复制图层。例如,如果一个图形中包含了项目所需的所有标准图层,则可以创建一个新图形并使用设计中心将预定义图层拖动到新图形中。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图形之间的一致性。

也可以通过双击或在快捷菜单上单击“插入”来拖动或复制图层。

注意在从设计中心拖动图层之前,需要解决图层名重复的问题。

选择要在其上绘制图形的图层

绘图时,新创建的对象将置于当前图层上。当前图层可以是默认图层 (0),也可以是用户自己创建并命名的图层。通过将其他图层置为当前图层,可以从一个图层切换到另一个图层;随后创建的任何对象都与新的当前图层关联并采用其颜色、线型和其他特性。不能将冻结的图层或依赖外部参照的图层设置为当前图层。

删除图层

可以使用 PURGE 命令或者通过从图层特性管理器中删除图层来从图形中删除不使用的图层。只能删除未被参照的图层。参照的图层包括图层 0 和 DEFPOINTS、包含对象(包括块定义中的对象)的图层、当前图层以及依赖外部参照的图层。

警告如果处理的是共享工程中的图形或基于一系列图层标准的图形,删除图层时要特别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