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图层设置和图层特性 (概念)

AutoCAD 2008

 
修改图层设置和图层特性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可以改变图层名和图层任意特性(包括颜色和线型),也可将对象从一个图层再指定给另一图层。

因为图形中的所有内容都与一个图层关联,所以在规划和创建图形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更改图层上的放置内容或查看组合图层的方式。用户可以:

  • 将对象从一个图层重新指定到其他图层。
  • 修改图层名。
  • 修改图层的默认颜色、线型或其他特性。

如果在错误的图层上创建了对象或者决定修改图层的组织方式,则可以将对象重新指定给不同的图层。除非已明确设置了对象的颜色、线型或其他特性,否则,重新指定给不同图层的对象将采用该图层的特性。

可以在图层特性管理器和“图层”工具栏的“图层”控件中修改图层特性。单击图标修改设置。图层名和颜色只能在图层特性管理器中修改,不能在“图层”控件中修改。

放弃对图层设置的修改

可以使用“上一个图层”放弃对图层设置所做的修改。例如,如果先冻结若干图层并修改图形中的某些几何图形,然后又要解冻冻结的图层,则可以使用单个命令来完成此操作而不会影响几何图形的修改。另外,如果修改了若干图层的颜色和线型之后,又决定使用修改前的特性,可以使用“上一个图层”撤消所作的修改并恢复原始的图层设置。

使用“上一个图层”,可以放弃使用“图层”控件或图层特性管理器最近所做的修改。用户对图层设置所做的每个修改都将被追踪,并且可以使用“上一个图层”放弃操作。在不需要图层特性追踪功能时,例如在运行大型脚本时,可以使用 LAYERPMODE 暂停该功能。关闭“上一个图层”追踪后,系统性能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

“上一个图层”无法放弃以下修改:

  • 重命名的图层。如果重命名某个图层,然后修改其特性,则“上一个图层”将恢复除原始图层名以外的所有原始特性。
  • 删除的图层。如果删除或清理某个图层,则使用“上一个图层”无法恢复该图层。
  • 添加的图层。如果将新图层添加到图形中,则使用“上一个图层”不能删除该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