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随时添加或删除 AutoCAD 功能。例如,在第一次安装 AutoCAD 时选择了“自定义”安装选项,但现在要添加原先未安装的功能;或者不再需要使用原先安装的所有功能。用户可以使用“添加/删除程序”对话框来添加或删除功能。
- 在“控制面板”(Windows) 中,双击“添加/删除程序”。
- 在“添加/删除程序”对话框中,单击“AutoCAD 2008”,然后单击“更改/删除”。
AutoCAD 安装向导将在维护模式下重新打开。
- 单击“添加/删除功能”。
- 在“添加/删除功能”页面上,选择要安装或卸载的功能。选项左侧的图标表示将要执行的操作。
- 表示原先未安装的功能。
- 表示当前已安装的功能或用户要添加的功能。
- 表示选择删除的原先安装的功能。
注意如果需要恢复到最初安装时选择的 AutoCAD 功能,请单击“取消”。单击“下一步”。
- 在“更新 AutoCAD 2008 安装”页面上单击“下一步”。
- 在“更新完成”页面上,执行更新后系统将通知用户。单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