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编辑和重复使用命令 (概念)

AutoCAD 2008

 
创建、编辑和重复使用命令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用户可以从头创建新命令、复制现有命令以创建新命令或者编辑现有命令的特性。创建或编辑命令时,可以定义的特性包括:命令名、说明、宏、元素 ID(仅适用于新命令)以及小/大图像。

更改“命令列表”窗格中某个命令的任何特性后,所有引用该命令的界面项目都会更新其中的这一命令。

演示:创建命令

单击以下图像下面的“播放”箭头开始播放动画。

下面的动画演示了如何在主 CUI 文件中创建自定义命令。该动画包括如何为命令指定名称、说明和宏。有关如何为命令指定图像,请参见为命令创建图像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