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次单击 “标注”菜单 “角度” 。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dimangular。
- 使用以下方法之一:
- 要标注圆,请在角的第一端点选择圆,然后指定角的第二端点。
- 要标注其他对象,请选择第一条直线,然后选择第二条直线。
- 根据需要输入选项:
- 要编辑标注文字内容,请输入 t(文字)或 m(多行文字)。在尖括号内编辑或覆盖尖括号 (<>) 将修改或删除计算的标注值。通过在括号前后添加文字可以在标注值前后附加文字。
- 要编辑标注文字角度,请输入 a(角度)。
- 要将标注限制到象限点,请输入 q(象限点),并指定要测量的象限点。
- 指定尺寸线圆弧的位置。
工具栏:标注
命令条目:DIMANGU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