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画 (操作步骤) From AutoCAD 2008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徒手画 返回到上一级... 徒手画 AutoCAD 2008 用户手册 > 创建和修改对象 > 绘制几何对象 > 绘制线性对象 > 徒手画 > 徒手画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徒手绘图和记录徒手画线的步骤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sketch。 在“记录增量”提示下,输入最小线段长度。 单击起点放下“画笔”。移动定点设备时,将以指定的长度绘制临时徒手画线段。SKETCH 不接受坐标输入。在命令运行期间,徒手画线以另一种颜色显示。 单击端点提起“画笔”,这样在屏幕上移动光标时就不会留下笔迹。单击新起点,从新的光标位置重新开始绘图。 可以随时输入 r 来记录(保存)正在数据库中绘制的和已经绘制完的直线。 如果画笔已放下,可以在记录之后继续绘图。如果画笔已提起,单击定点设备可以继续绘图。徒手画线从单击时光标所在的位置开始。 按 ENTER 键结束草图绘制并记录所有未保存的线。 previous page start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