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和恢复视图 (操作步骤) From AutoCAD 2008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保存和恢复视图 保存和恢复视图 保存和恢复视图 AutoCAD 2008 用户手册 > 控制图形视图 > 更改视图 > 保存和恢复视图 > 保存和恢复视图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更改视图特性的步骤 依次单击 “视图”菜单 “命名视图” 。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view。 在视图管理器中,单击要更改的视图名称。如果尚未显示视图,请展开相应的“视图”列表,然后单击视图名称。 在“特性”面板中,单击要更改的特性。 通过输入新值或从值的列表中选择值来指定新特性值。 单击“确定”。 工具栏:视图 命令条目:VIEW 面板:“三维导航”面板,“上一个视图” previous page start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