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象之间复制特性 (概念) From AutoCAD 2008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显示和修改对象特性 控制对象的特性 使用图层 AutoCAD 2008 用户手册 > 创建和修改对象 > 控制对象的特性 > 在对象之间复制特性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使用“特性匹配”,可以将一个对象的某些或所有特性复制到其他对象。 可以复制的特性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颜色、图层、线型、线型比例、线宽、打印样式、视口特性替代和三维厚度。 默认情况下,所有可应用的特性都自动地从选定的第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如果不希望复制特定的特性,请使用“设置”选项禁止复制该特性。可以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随时选择“设置”选项。 previous page start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