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象捕捉 (概念)

AutoCAD 2008

 
使用对象捕捉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使用对象捕捉可指定对象上的精确位置。例如,使用对象捕捉可以绘制到圆心或多段线中点的直线。

不论何时提示输入点,都可以指定对象捕捉。默认情况下,当光标移到对象的对象捕捉位置时,将显示标记和工具栏提示。此功能称为 AutoSnap(自动捕捉),提供了视觉提示,指示哪些对象捕捉正在使用。

要获得对象捕捉列表,请参见 OSNAP

指定对象捕捉

要在提示输入点时指定对象捕捉,可以

  • 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鼠标右键以显示“对象捕捉”快捷菜单
  • 单击“对象捕捉”工具栏上的对象捕捉按钮
  •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对象捕捉的名称

在提示输入点时指定对象捕捉后,对象捕捉只对指定的下一点有效。

注意仅当提示输入点时,对象捕捉才生效。如果尝试在命令提示下使用对象捕捉,将显示错误信息。

使用执行对象捕捉

如果需要重复使用一个或多个对象捕捉,可以打开“执行对象捕捉”。例如,如果需要用直线连接一系列圆的圆心,可以将“圆心”设置为执行对象捕捉。

可以在“草图设置”对话框的“对象捕捉”选项卡中指定一个或多个执行对象捕捉,该对话框可从“工具”菜单中访问。如果启用多个执行对象捕捉,则在一个指定的位置可能有多个对象捕捉符合条件。在指定点之前,按 TAB 键可遍历各种可能选择。

单击状态栏上的“对象捕捉”按钮或按 F3 键来打开和关闭执行对象捕捉。

注意如果要让对象捕捉忽略图案填充对象,请将 OSOPTIONS 系统变量设置为 1。

在三维中使用对象捕捉

默认情况下,对象捕捉位置的 Z 值由对象在空间中的位置确定。但是,如果处理建筑物的平面视图或部件的俯视图上的对象捕捉,恒定的 Z 值更有用。

如果打开 OSNAPZ 系统变量,则将把所有的对象捕捉投影到当前 UCS 的 XY 平面上,或者如果将 ELEV 设置为非零值,则将把所有的对象捕捉投影到指定标高的与 XY 平面平行的平面上。

注意绘制或修改对象时,请确保您已明确 OSNAPZ 是处于打开状态还是关闭状态。因为没有视觉上的提示,所以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