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个地选择对象 (概念)

AutoCAD 2008

 
逐个地选择对象
概念 操作步骤 快速参考
 
 
 

在“选择对象”提示下,用户可以选择一个对象,也可以逐个选择多个对象。

使用拾取框光标

矩形拾取框光标放在要选择对象的位置时,将亮显对象。单击以选择对象。

可以在“选项”对话框“选择”选项卡中控制拾取框的大小。

选择彼此接近的对象

选择彼此接近或重叠的对象通常是很困难的。样例显示了拾取框中的两条直线和一个圆。

如果打开选择集预览,通过将对象滚动到顶端使其亮显,然后按住 SHIFT 键并连续按空格键,可以在这些对象之间循环。所需对象亮显时,单击以选择该对象。

如果关闭选择集预览,按住 SHIFT + 空格键组合键并单击以逐个在这些对象之间循环,直到选定所需对象。按 ESC 键关闭循环。

从选择的对象中删除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再次选择对象,可以将其从当前选择集中删除。